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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王鲍镇恒亚家居购物广场1160号、1161号、1162号、1163号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苏(2017)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0697号、苏(2017)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0698号、苏(2017)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0693号、苏(2017)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3069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琴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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