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启东疏渗砂综合利用上岸点项目编织土工布采购项目(第二批)询价公告
南通晟江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长江启东疏渗砂综合利用上岸点项目编织土工布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长江启东疏渗砂综合利用上岸点项目编织土工布采购(第二批),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160g/m2 编织土工布 |
规格: 160g/m2 要求:材质为聚丙烯编织布,制作前应详细检查编织布有无孔洞、破损、经纬线明显疏密不均、老化等缺陷者均不得使用。在充填前应再次严格检查,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得使用,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强度:径向≧40kN/m纬向≧28kN/m 断裂伸长率:≦25% CBR顶破强度≧3.2kN 垂直向渗透系数:kX10-3-10-4cm/s(k=1.0-9.9) 等效孔径0.07-0.5mm。 |
89000 |
m2 |
二、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从“365体育官网”网站自行下载。
2、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报价中应包含货物及辅材、包装、运杂(运抵现场)、卸货、运输保险、检测、质保售后、税金等一切费用。同时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本项目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之中,且不能影响交付及使用时间。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南通晟江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张海娟
联系电话:0513-80920520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 系 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13-83721688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7)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意:(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报价文件正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密封邮寄至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启晟集团开标室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以下地点: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业务部,接收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13-83721688。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质保要求:质保期不少于1年(编织土工布原厂质保期高于我方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质保期内,产品因材质、制造、生产缺陷而导致的质量故障及非因采购人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须负责进行免费更换。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应当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6、验收要求:
供应商所供产品,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产品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不一致,采购人向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必要时,采购人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总报价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至服务期(不少于1年,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准)满,并经采购单位认可后一次性付清。
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逾期付款损失等)。
南通晟江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