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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启东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区域开发概况

启东经济开发区中心区创建于1992年,原为启东吕四港港口开发区南区。2003年经省政府同意更名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苏政复〔2003〕17号)。2015年10月,启东市政府批复同意启东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面积确定为21.64平方公里(启政复〔2015〕70号)。

2020年,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规划范围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一致,东至江海路,南至引河北路,西至西苑路,北至富春路,规划面积为21.64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为机电、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文化、LED光电等。同年12月,《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0〕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65体育官网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因此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开展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开发区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并收集有关该规划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二、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

规划范围及规划面积:规划范围东至江海路,南至引河北路,西至西苑路,北至富春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6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0-2030年。

规划主导产业:机电、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文化、LED光电等。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启东长江新村、启东南苑小学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与开发区最近距离分别约1.31km、0.15km)基本污染物2024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本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特征因子氯化氢、甲醛、硫化氢、氰化氢、铬酸雾、氯气、乙醛均未检出,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大气污染物监测值均符合相应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头兴港、三星河、南城河、长江各监测断面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开发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中除部分点位氨氮达到Ⅳ类标准,锰、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达到Ⅳ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表明开发区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T1-T6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T7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用地筛选值。

(6)底泥

监测期间监测点位所测各项重金属指标均低于GB15618-2018中的其他农用地风险筛选值,区域底泥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在进一步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产业链,优化废水收集、处理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废水和废气排放的管理,严格能源结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可以得到保证,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以实现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阶段主要征求以下四个方面建议:

1、开发区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主要环境问题;

2、开发区在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3、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更为完善的、减缓开发区因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

4、通过查阅报告书内容,提出疑问及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作出明确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365体育官网该规划建设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联系人:宋局

联系电话:0513-83118381

电子邮箱:18206289113@qidong.gov.cn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电子邮箱:fy@njuae.cn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