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供销合作总社2026年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及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主体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供销合作总社2026年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及废弃
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主体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拟征集1家诚信高、具有丰富管理运行经验的农药经营供应商作为农药配送供应商,预计大豆、小麦、水稻、蔬菜配送总额800万元;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费用约300万元,自启东市供销总社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后开始配送,农药废弃包装物按瓶装0.30元/件、袋装0.10元/件、支装0.05元/件回收,同时对乙方按回收数量给予0.05元/袋(瓶/支)补贴,废弃物处置给予0.05元/袋(瓶/支)补贴;农药集中配送零差价财政补贴比例按照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补贴。
(二)服务期限:一年,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货到后根据供货量(凭甲方签单)开票,甲方核实清点无误,报财政局批准后分上下半年结清货款。
二、报价供应商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资质:农药配送供应商应具备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4.经营规模:农药配送供应商从事农药经营,拥有仓库、车辆、有固定农资配送站点。(提供本单位仓库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三、约定事项
1、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市场询价表于2025年11月28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启东市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18932203970。
2、报价必须满足上述技术参数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其他:⑴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记入黑名单;⑵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⑶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5年11月25日
报价单
项目名称 |
财政补贴(%) |
农药集中配送零差价项目 |
项目名称 |
废弃物包装补贴 |
回收处置补贴 |
农药集中配送零差价项目 |
元/件 |
元/件 |
附营业执照
报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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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日期: